一、如何认定低收入人口
吉林市民政局统筹负责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其他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直接认定为低收入人口。
二、享受哪些帮扶措施
根据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困难程度、困难类
型和救助内容,统筹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分别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其他困难人员等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
三、如何申请具体帮扶措施
申请人使用手机通过“吉林市社会救助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家计调查(入户调查)工作人员通过手机在线受理功能,随时随地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住址、联系方式等进行校验后,系统4个小时内完成国家、省和市19个部门34项数据信息的核对,系统自动生成核对报告,家计调查和评估鉴定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通过手机调查功能立即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和评估鉴定,工作结果数字化处理后,回传救助系统。乡镇(街道)依据信息核对、家计调查和评估鉴定三个报告,与申请人和其所在村(社区)就申请人家庭状况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对证核实,无异议的,系统自动进行综合量化评审确定社会救助类别和救助金额度。对已经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的人群通过乡镇(街道)进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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