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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 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法规处   时间: 2023-12-20 15:08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指导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民政工作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市民政2023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3〕13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同时,为建立健全我市社区减负工作具体举措,通过专题调研、收集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

(二)权责清单依规入统事项要素全部进系统进平台。市民政局按照国家、省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标准,重新梳理形成了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58项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对接进入吉林政务服务网,实施动态管理。

(三)“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服务质量,行政承诺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行政即办事项全部实现当日审批、当天办结,其中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由60日法定办结时限压缩为18日承诺时限;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由20日法定办结时限压缩为6日承诺时限;变更登记全部实现当天办结、当日发证。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民营企业领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主动跟踪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由法定60日压缩为15日。截至目前,登记成立社会组织9个,变更登记52个,章程核准39个,注销登记17个;年度检查295个,换领证书382个,总办件量796件。

(四)进一步倡导文明祭祀。2023年1月,地方性法规《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我市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市文明祭祀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新阶段。以重要祭祀节日为契机,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及时总结《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吉林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使用吉市民规字号印发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市司法局备审。为2份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的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时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司法局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谁制定谁作出清理决定”的工作原则,对由我局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发布的68份党内规范性文件、政策性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4专项清理,共废止2件、失效15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46件、不按规范性文件实施1件,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后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送备案。

(六)进一步夯实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按照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通知书》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反馈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报告,已全部整改完毕。印发《吉林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查4个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单位,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市民政局行政监管工作实际,向市政数局报送《地区监管事项统计表》《地区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组合建议统计表》《行政检查执法“未备案任务”补录清单》。

(七)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结合日常管理情况,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抽取22家重点监管,严格对照检查事项清单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将检查结果通过“我要执法”APP录入系统,有效履行民政监管职能。

(八)高效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一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全体党员干部年度必修课内容,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法治精神,列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全面加强民政干部法治思想建设二是20234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会上,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以《坚持依法行政 履行民政职责》为题做了重点发言,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局党组书记要求,要充分发挥民政干部队伍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使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进一步传播。三是今年6月,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局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走进包保社区,联合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与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等方式,向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号召大家积极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四是为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精准评估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照《吉林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报送至市法宣办。

(九)严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吉林市民政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2023年市民政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事议事作用。坚持法律顾问参与本局重大决策讨论,及时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法律顾问共审核审查了政策措施4件、合同5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4件,列席党组会议参与讨论,有效发挥政法律顾问参政议政、参谋助手作用。

(十一)全面主动落实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平台日常维护,及时处理网站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情况,确保平台正常运营。持续提升优化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将更多利民政策准确传达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年内发布各类公开信息43条。全面优化政策咨询工作,持续拓展电话、网站留言等多种政策咨询渠道,不断提升政策咨询的覆盖面,及时准确回复群众各类咨询问题,年内处理电话咨询200条,网站留言10条,回复率达100%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有关政策意见征求工作,公开征求《吉林市为老年人办实事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吉林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推动政策出台全过程公开透明。

十二全面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务实工作责任。根据我局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我市“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目标任务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全体党员干部年度必修课内容,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法治精神,全面加强民政干部法治思想建设。组织“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通知书》的反馈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执法力量配备不足,11个县(市)区民政部门(含经开区、高新区)执法人员81人,普遍存在缺编少人的情况,一些县(市)区民政部门机关除去领导职数和被借调走的执法人员,仅剩的几个能够正常履行执法职能的执法人员在全区多个领域执法任务面前显得捉襟见肘;同时,全市系统地接受过法律知识专业培训的执法人员仅占执法人员总数的18.64%,运用法治思维、掌握法规理论、实操技能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难以满足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需求,影响执法效果;此外,昌邑区、丰满区民政局“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区民政局具有监管、执法权限,在申请行政执法资格时省司法厅审核不通过,以致于两区局机关执法人员为0,存在执法缺位风险;最后,高新区、经开区民政局区别于其他区级民政部门的组织机构类别,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机关,执法权限、执法人员身份有待探讨解决。二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受财政预算等影响,实施执法骨干培训、聘请“外脑”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受到制约,执法规范和执法技能还不能做到执法人员全覆盖。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按照目前全市民政执法力量配备实际,结合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学习北京市民政局“市统筹、区跟进”执法模式,在落实执法主体责任的同时,重塑市、区两级执法机构框架,以平衡市、区两级执法力量为基础,对民政执法进行流程再造,探索构建市、区高效衔接的执法网络。二是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推动养成法治思维,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定期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纪律教育,培养一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树立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品质和作风。四是推动人才引进,结合执法岗位需求,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才招录进一线执法队伍中,努力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五是探索邀请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学者参与法律事务讨论,对疑难法律问题、重大执法决定研提专业意见,加强民政监管执法能力。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关键少数”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注重方式方法创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个人自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统筹规划2023年度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重点领域、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四)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做好对新《行政处罚法》的教育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业务素质。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执法行为的监督。

(联系人:李亚楠,联系电话:0432-62048795


 

 

吉林市民政局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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