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版
关怀版
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办理回复
  • 诉求留言
    诉求标题: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诉求时间:2025-02-09 23:49
    诉求内容: 2025年2月9日,本人在吉林市乌拉街镇百货大楼西侧家**2元店花费5元购买了一瓶75%酒精消毒剂,购买后发现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该产品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2日,保质期2年。综上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请求给予查处,此平台无法上传图片,如需要相关证据材料请联系举报人。
    2025年2月9日,本人在吉林市乌拉街镇百货大楼西侧家**2元店花费5元购买了一瓶75%酒精消毒剂,购买后发现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该产品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2日,保质期2年。综上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请求给予查处,此平台无法上传图片,如需要相关证据材料请联系举报人。
  •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龙潭区政数局
    回复时间:2025-02-13 15:45
    回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龙潭区政数局答复:龙潭区卫生健康局接到投诉举报后组织我区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商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过期限消毒产品,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依法依规对商户进行处理。龙潭区卫生健康局于2025年2月13日与您联系,告知处理结果。
  • 发布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