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实施国家、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实施细则。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 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软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招商引资计划执行情况并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数据调度、统计工作。
(四) 负责国外、省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县(市)区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要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有关工作。组织参加国外、省外展销展览。
(五) 拟订市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
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 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 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 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十二) 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 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外商投资政策。受理利用外资相关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等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联系吉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十四)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十五) 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 拟订我市与邻近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朝边境小额贸易。负责我市与俄、朝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与衔接工作。申报和管理边境贸易企业经营权及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七) 负责全市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新设立、晋升的省级(国家级)开发区的考察、报批、组建等相关工作。审查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审核各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
(十八) 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联络、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经济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专项规划及经贸洽谈活动。负责我市与域外的经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例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域内外大型展览活动。负责已在我市投资的外埠驻吉商会及外埠吉林商会的协调联络,推进以商招商工作。
(十九) 负责域内外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整体推进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后续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市政府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工作以及与国内城市缔结友好城市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二十二)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一) 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药品流通的相关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市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 | 杨凌云 | 邮政编码 | 132011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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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32-62049918 |
办公时间 |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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