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3 08:55 来源: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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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三、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处(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联系电话:6204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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